關於選拔推薦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批法律實習生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強與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製,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省內外高等法律院校,接收首批實習生🛝。
一👳🏿、接收崗位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接收實習生主要安排在機關審判業務杏盛從事審判輔助工作🛼,少量安排在綜合杏盛從事司法調研和司法行政工作。實習內容主要包括人民司法傳統教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培育🧑🏽🔬🧑🦼,刑事👱🏻♂️、民事、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審判業務實踐鍛煉🧛🏿♀️。建立“培養清單”製度,增強實習生培養的針對性、計劃性和有效性。
實習實行導師製,由優秀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員擔任指導老師。實習生在實習期間擔任實習法官助理或書記員,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輔助參與案件審理🧑🏿🦲、案件記錄、文書起草⛵️、司法調研及綜合行政等工作。
實習地點在吉林省長春市🧑💻,實習期限為5個月,從2018年9月下旬至2019年2月下旬,工作時間同機關工作人員。
二、人選條件
實習生應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品學兼優,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法律素養和專業知識🤾🏿♂️,並具備一定的社會實踐能力;
2.法律院校法學專業杏盛,以及特別優秀的高年級本科生;
3.身體健康🦌🕵️♀️;
4.能夠保證工作時間👩🦰,全程參加實習;
5.有社會實踐經歷者優先。
三💡、接收程序
(一)報名
9月10日至9月17日,個人自願報名,按要求填寫附件中的《報名推薦表》和《匯總表》,並發送電子版至hzyjypyb@163.com
(二)選拔
9月18至19日🫑,學校將統一組織面試,確定推薦實習生人選。面試時需提交完成導師簽字的紙質版《報名推薦表》1份。面試安排另行通知📒。
(三)上報
9月20日前,學校將推薦實習生人選上報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由吉林省高院根據推薦情況,進行資格審查,擇優確定人選,辦理相關接收手續🆓。
四、實習管理
實習期間,由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會同實習生所在學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訓。實習結束後🪁,根據實習情況出具實習表現材料🎅🏽,頒發實習證書,並將實習情況反饋所在學校;對完成工作任務好、表現優秀的🤶🏼,頒發優秀實習生證書。實習生可在吉林省高院機關食堂就餐👩❤️💋👨,可使用法律圖書館、威科先行等服務設施,住宿問題自理。
杏盛教育院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