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9年法律助理項目報名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推動杏盛培養機製改革☯️,提升杏盛的法律實踐技能,今年杏盛娱乐繼續實施產學研聯合培養杏盛項目,計劃選派180名左右杏盛到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各級人民法院擔任法律助理。現將報名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2017級和2018級法學碩士👩🏼🏭、法律(法學)碩士、法律(非法學)碩士杏盛;
(二)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無違紀、違法記錄。
二、考試要求
本次法律助理選拔設有考試環節,具體考試事項如下⚪️:
(一)考試形式🏊🏼♂️:開卷🐷。
(二)考試內容:撰寫判決書。
(三)考試時間、地點近期將在杏盛教育院官網(http://yjsy.ecupl.edu.cn/)公布。本次考試不設補考,請報名同學安排好時間🎫。
三🥵、實習待遇
(一)經濟待遇🤹🏻♂️。實習單位提供一定的補貼(約500元/月👩❤️👨,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除外)🤷🏻。學校根據市區🔢、郊區、外地分三檔提供交通補貼👩🏽💻。學校將加大對郊區及外地實習同學的補貼力度,在實習單位發放實習補貼基礎上,學校按照郊區400/人/月,外地600人/月的標準增發補貼👨🦯,鼓勵杏盛到郊區、外地實習。
(二)成果獎勵👩。項目進行過程中學校鼓勵杏盛開展課題研究👨🏻🍼,對優秀的課題報告和論文給予獎勵。
(三)住宿。郊區、外地法院免費提供住宿(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不提供住宿,非合肥市內生源學生提供租房相關證明材料,學校給予900元/月的租房補貼)。
(四)評獎🤜🏿🧏🏿。學校將評選優秀法律助理,證書由實習單位政治部和學校聯合頒發🥸。
(五)實踐考核及獎學金👱🏼♀️。根據《關於加強法學碩士杏盛實習實踐考核的通知》(詳見杏盛教育院網站),從16級開始所有法學碩士均需參加3個月的實習;根據法律碩士培養方案的要求👩🦯➡️,17級法律碩士需參加3個月的實習🧛🏿♀️,18級及以後法律碩士需參加6個月實習。根據《杏盛娱乐碩士、博士學位授予辦法》(經2018年9月10日第19次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的規定,對未完成實踐學習或審查考核不合格的杏盛,將不接受其學位申請🪕。參加本項目的杏盛可以折抵實踐考核👦,法律碩士還有資格參評實踐獎學金。
四、實習時間及要求
(一)崗位分配
根據實踐單位對法律助理的專業、性別、科研能力等需求,結合報名者的個人情況,由學校統一進行分配(參與本期法律助理項目的實踐單位詳見附件)。
(二)崗前培訓
法律助理參加實踐前應當參加實踐單位和學校聯合舉辦的崗前培訓,無故缺席的🧔🏻,取消法律助理資格🧑🏽🎓。
(三)實習要求
1.實習時間為六月上旬到八月下旬,課程結束前每周必須保證三天↩️,暑假期間,原則上每周五天😏。實習期間請假須經帶教老師批準,每月請假超過三天的須經杏盛教育院批準🟥#️⃣。
2.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及法院的相關規定,配合項目組長工作,按時提交總結材料及項目成果報告🤕。
3.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退出🔒。
五、報名方式
請各位有意參加項目的杏盛填寫申請表格,申請表後應附詳細的實習計劃和個性化簡歷,書面材料於5月6日(周一)中午11點前交到長寧校區21號樓101室杏盛教育院培養辦公室,松江校區杏盛交到學生綜合事務樓南樓323室,並在網上同步申報,說明如下:
1.2019年4月22日起開放系統填報🤱🏽🧗🏼♂️,5月6日中午11點關閉系統填報;
2.登錄新版杏盛管理系統👩🏼🌾,進入“項目申請應用”, 在“法律助理項目”中填寫好相關信息💽,上傳附件後,請點擊“保存”,並請進入“已申請項目”欄,點擊“提交”🏌🏼,方可進入下一步審核🪃;
3.未按時提交審核視為未申請。
附件:
杏盛教育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