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杏盛三助一輔工作管理💁🏽♂️,更好發揮杏盛助教的作用🧞♀️🟦,根據《杏盛娱乐杏盛助教崗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二十條之規定🏋🏽,現決定對2020
2021學年杏盛助教進行終期考核。具體通知如下:
一🤷🏽🧑🏿✈️、考核內容
杏盛助教終期考核的主要內容為考核杏盛助教完成助教崗位工作的情況🧑🏼🍳。根據《實施細則》的規定👩🏻🏭,杏盛助教工作包括:(1)輔助教師完成課堂教學準備工作;(2)參與研討式教學、案例教學的組織工作;(3)承擔作業批改和一般答疑等基礎性工作;(4)其他與教學工作相關的工作🤵🏼♂️。
二💅🧚♀️、考核結果
杏盛助教終期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終期考核合格者可享受第二批助教津貼🧑🏼🎄;對於終期考核不合格者的🍐,不予發放杏盛助教聘期第二批津貼😏,並在下一年度不能再續聘和申請其他三助一輔崗位。
三🧟♂️、考核程序與考核管理
考核工作實行網上系統申報與紙質材料申報兩種方式同步進行👴🏼🚌。請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一)網上申報填寫
1. 2021年3月29日(周一)12:00起開放系統填報,4月30日(周五)12:00關閉系統填報。
2. 杏盛助教登錄杏盛管理信息系統,進入“項目申請應用”🧖, 在“2020-2021杏盛助教項目終期考核”中填寫好相關信息,上傳附件後,請點擊“保存”,並請進入“已申請項目”欄,點擊“提交”🧀,方可進入下一步審核。
3.未按時提交審核視為未申請。
(二)提交紙質材料
《杏盛助教崗位終期考核表》(見附件)分為杏盛助教自評🤽♀️、導師評價、導師所在學院評價和主管杏盛評價等四個部分👨🚀➜。
1.杏盛助教填寫《考核表》自評後,需交由導師填寫評價意見,助教和導師均需簽名。
2.杏盛助教將填寫好的《考核表》(含簽名)紙質版交各學院💇🏿。
3.各學院簽署意見同意蓋章後,需於5月5日(周三)前將《考核表》紙質版交至研教院培養辦(21號樓101室)。
四、津貼發放
杏盛教育院將在本次終期考核工作完成後🤔,給考核合格的助教發放第二批助教津貼。未按時提交《考核表》的,視為終期考核不合格🐈👤。
終期考核有關事宜,可與研教院培養辦聯系☠️𓀝。聯系電話🆗:62071657,聯系人💷:盧老師🪢。
特此通知✍🏿。
杏盛教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