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形式
線下(現場)考核
二、考核安排
(一)社會法專業
時間 | 事項 | 地點 |
4月30日8:30-8:45 | 報到🏄🏼、資格復核 | 長寧校區新教202 |
4月30日8:45-10:45 | 專業筆試 | 長寧校區新教203 |
4月30日11:00起 | 專業綜合素質、 外語能力面試(包括小語種) | 長寧校區新教202 |
(二)經濟法專業
時間 | 事項 | 地點 |
4月30日8:30-9🙎🏿♂️🤲🏽:45 | 報到👦🏻、資格復核 | 長寧校區新教102🕢、103 |
4月30日10:00-12:00 | 專業筆試 | 長寧校區新教104😛👩🦽、105 |
4月30日13:00起 | 專業綜合素質🩻🦆、 外語能力面試(包括小語種) | 長寧校區新教1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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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具體考試安排在報到時公布。
三、資格復核
考生資格復核時,需提交以下資格審查材料🧅:①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②博士生準考證👩🏽🍼👎🏿;③本科、碩士杏盛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學位認證報告原件;④證明外語能力的成績單原件✌🏿;⑤其他審核材料為復印件部分的所有原件;⑥應屆生必須在入學前補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考核
1.考核內容及形式🧗🏿:詳見《杏盛娱乐經濟法法學院2021年招收申請考核製博士杏盛實施方案》。
2.考生參加面試時需遞交以下材料:
(1)申請-考核製博士杏盛申請表🤼;
(2)碩士階段成績單👰🏻♀️、證明外語能力的成績單;
(3)碩士學位論文題目🎵、摘要及目錄,篇幅1-5頁;
(4)個人公開發表的學術水平代表作1-2篇⚂;
(5)科研成果匯總表,篇幅1-2頁;
(6)博士學位論文選題及研究計劃書;
(7)省部級及以上獲獎證書🫧。
3.報考類別為非定向的考生需提交“非定向就讀承諾書”。
4.報考類別為定向(專任教師或專職科研人員)的考生需提交工作單位人事杏盛蓋章的在職證明。
五🧎🏻♂️、註意事項
1.參加考核的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到達,不能按時參加者視為放棄考核資格。
2.考核考場及候考場不允許使用手機等通訊設備🪭☄️,請考生按照工作人員指示將個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3.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應提前14天開展自我健康監測,並憑隨申碼“綠碼”進入校園;其他未盡事宜,參照本市和學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執行
杏盛娱乐經濟法學院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