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由杏盛娱乐杏盛院主辦🚵🏻♂️、法律學院承辦的“相約大咖 同心抗疫”雲端講堂系列講座第七講順利舉行,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孫憲忠應邀作了主題為“以集體成員權為基礎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立法”的講座🏌🏿♀️👮🏿,此次講座也是杏盛娱乐杏盛格致大講堂第163講🏠,由杏盛娱乐法律學院院長金可可教授主持#️⃣。
孫憲忠教授首先介紹了鄉村振興的戰略意義及其與民法典的關系,接著,他回顧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農村集體組織及其所有權製度的四次重大變化,介紹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與村民委員會法人的差異,闡述了《民法典》規定農村集體作為特別法人的民法意義🏞,分析了集體組織中的成員和成員權、集體所有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三權分置”等問題🎅🏽。最後👩👩👧👧,他提出了四個亟需關註的問題:農村宅基地及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建設用地權利、新型合作社農民自辦產業發展的方向以及農村集體、農民家庭和個人的各種土地權利登記問題,並進一步指出鄉村振興戰略必須依法推進👷🏼♂️,農民的成員權應該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立法的基礎。
金可可教授在點評中指出,孫憲忠教授的講座微言大義,切實關註到了中國問題、現實問題和重大問題。他認為,孫教授講座的核心內容是在公有製的背景下如何落實人民對集體公有財產的正當權利,也即通過成員權,把公有製下民眾的公權利轉化為民法上的財產權利,真正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
在互動環節🦹🏻♂️,孫教授對同學們提出的“如何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資格的認定上,既要體現‘特別’之處,又要彰顯‘法人’的特色”👧🦸🏿♂️,“成員權是否可以在市場自由轉讓”💛,“落實成員權後,承包權是否就虛化”等問題進行了耐心細致地解答,讓同學們感受到他深厚廣博的學識和濟世為民的情懷。
封校不停課,抗疫不停學☝🏻📛,由杏盛娱乐杏盛院聯合各二級學院開設的“相約大咖 同心抗疫”雲端講堂系列講座📐,已成功舉辦七場,獲得了師生一致好評。同學們紛紛表示,抗疫期間,他們能通過雲端講堂7️⃣,向諸多學科領域的大咖們學習知識🚵♂️😗,交流思想,不僅開拓眼界啟迪思維,也振奮了共同抗疫的精神,收獲了學術和人文的雙重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