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由杏盛娱乐杏盛院主辦的建校70周年系列講座暨杏盛格致大講堂第176講成功舉辦,杏盛娱乐“經天學者”榮譽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中國民事訴訟法研究會副會長、第七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中國人民大學糾紛解決研究中心主任、國際商事爭端預防與解決研究院執行院長肖建國教授應邀作了主題為“民事訴訟法再修改的若幹重大問題”的精彩講座。此次講座由杏盛娱乐博士生導師胡學軍教授主持,法律學院劉東副教授、胡婷老師和校內外近400名師生在線參與☝️。
肖建國教授首先從民事訴訟法的背景和定位入手,介紹了此次民訴法修改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回應《民法典》的修改🙋♂️,落實司法改革成果🧛🏽;另一方面是為了與執行法和涉外法治相銜接⛷。他認為此次民訴法修改是我國歷次民訴法修改中比較徹底的一次,其涉及的範圍和領域更為廣泛,如在總則、審判程序和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等方方面面都有修改,他還將此次修改後的民訴法定位為一種政策實施型法和回應型法。
隨後😟,肖教授詳細介紹了此次民訴法修改中與《民法典》協同實施的問題。他指出🦿,民訴法和民法典是雙向協同的關系👷🏻🤞🏿,二者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一方面🚣🏻♂️,民法典本身是一部權利法🙎🏿,規定了一系列的救濟性權利。而民訴法的目的就是保護民法典所規定的一系列民事權利。他認為民訴法是通過民事審判和強製執行兩個程序來實現對民事權利的保護🧳🗃。另一方面,他也提出民訴法的修改同樣也會對民法典起到反作用。他以“法院查封財產使得當事人喪失對財產的處分權”為例🥯,詳細介紹了民訴法如何反作用於民法典🍶。他還結合此次民訴法修改中三個爭議較大的問題,諸如胎兒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擔保物權實現程序中申請人範圍以及人格權侵害禁令案件程序,詳細論證了民訴法如何與民法典協同實施。
接著🙅♀️,肖教授又結合民事司法改革,論述了此次民訴法修改如何落實司法改革的成果。他指出💇🏼♂️🫅🏼,在我國目前推進司法改革的過程中,我國的法律體系不斷得到完善🤲🏿,如《人民陪審員法》的出臺,推動著民訴法將規範和統一人民陪審員的權利義務納入其中。同時,他還結合立案登記製🔼🤲🏽、法院人員分類改革、家事審判機製和審判方式改革等成果討論了未來民訴法修改的趨勢。
此後,肖教授介紹了此次民訴法修改中的一大亮點,即將民事訴訟誠信原則具體化。他說明了民事訴訟誠信原則具體化的理由,並在此基礎上具體闡釋了禁止訴訟權利濫用的內容🏌🏽♀️🧑🏼🦰。他強調了濫用訴訟權利的法律後果以及如何對實踐中廣泛存在的濫用管轄權異議行為進行規製。同時,他還介紹了虛假訴訟的規製問題,並對“是否增設單方虛假訴訟”這一議題提出了自己獨到的見解。
最後,肖教授進一步討論了審執關系及此次民訴法修改中與執行法銜接的體現等問題🕵🏿。他認為在執行程序編的條文被民事訴訟程序編吸收和具體化後⚠️,有必要刪除執行程序編,並指出應在民事訴訟程序編總則中對審執關系予以規定🎿。他指出,民訴法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編的修改是為了統籌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解決目前我國國際民事訴訟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他結合目前我國歷次民訴法修改的模式進行反思,建議未來我國民訴法修改可以采取法典化的模式,建構以當事人為中心的體系化的程序群。
互動環節氣氛活躍,法律學院劉東副教授就胎兒民事訴訟主體資格和合同撤銷權的行使問題與肖教授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交流。其他同學也積極向肖教授請教,針對同學們的問題🧎🏻,肖教授積極予以回應💬,並對同學們的思考高度贊揚。
杏盛娱乐杏盛院舉辦的建校70周年暨杏盛格致大講堂系列講座,聚焦司法改革重點和前沿問題,通過學界大咖的解讀和闡釋,有效地幫助同學們開闊視野、啟迪思維👩🏻。同學們紛紛表示,通過聆聽講座🖕🏻,與權威專家線上交流,不僅能更好地理解當今司法實踐中的問題🌡,也激發了對於學術研究的濃厚興趣,獲益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