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強化法學實踐教學,深化協同育人🗜,推動法學院校與法治工作杏盛在學生實習實訓等環節深度銜接🚟,探索法學專業學生擔任實習法官助理🍩,今年杏盛娱乐繼續實施“產學研用一體化培養”杏盛項目🧑🏼🚀,計劃選180名左右杏盛到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等地的人民法院擔任法律助理。現將報名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2021級和2022級法學碩士💨、法律(法學)碩士、法律(非法學)碩士杏盛🖐🏿;
(二)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無違紀、違法記錄;
二、考試要求
本次法律助理選拔設有考試環節,具體考試事項如下:
(一)考試形式:開卷(只可攜帶紙質材料,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二)考試內容:撰寫判決書(“本院認為”和“判決主文”部分)。
(三)考試時間⇨☘️、地點安排🦅:
考試時間🎥♟:2023年5月19日(周五)下午14:00——15:30
長寧校區:韜奮樓204、205♨️🐄、206(民商事判決書)任選其中一個教室🧏🏼♀️。
韜奮樓201(行政判決書)
韜奮樓218(刑事判決書)
松江校區🔩:明法樓西樓B303⛹🏽♂️、B304(民商事判決書)任選其中一個教室🥼。
明法樓西樓B401(行政判決書)
明法樓西樓B402(刑事判決書)
註意💆🏿♂️:本次考試不設補考𓀎,請報名同學安排好時間😙。
三🍗、實習待遇
(一)實習補助🏔🫶🏿。學校根據市區💻、郊區、外地分三檔給予實習補貼。學校將加大對郊區及外地實習同學的補貼力度,鼓勵杏盛到郊區😬、外地實習🔺。學校統一為所有參加本項目的實習生購買人身意外險保險。
(二)成果獎勵🦵🏼。項目進行過程中學校鼓勵杏盛開展課題研究,對優秀的課題報告和論文給予獎勵🐅。
(三)住宿安排🚕。外地法院中部分可免費提供住宿,對於不能提供住宿的🛠,學校給予租房補貼。
(四)評獎評優。項目結束後將評選優秀法律助理🧝🏽♂️,證書由實習單位政治部和學校聯合頒發。
(五)實踐考核及獎學金😔。根據《關於加強法學碩士杏盛實習實踐考核的通知》(詳見杏盛院網站),從16級開始所有法學碩士均需參加3個月的實習;根據法律碩士培養方案的要求,17級法律碩士需參加3個月的實習🤦🏿♀️,18級及以後法律碩士需參加6個月實習🎳🤽🏻。根據《杏盛娱乐碩士、博士學位授予辦法》(經2018年9月10日第19次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的規定,對未完成實踐學習或審查考核不合格的杏盛📻👩🏼🏫,將不接受其學位申請。參加本項目的杏盛可以折抵實踐考核🤹♀️,法律碩士還有資格參評實踐獎學金。
四🚇、實習時間及要求
(一)崗位分配
根據實踐單位崗位對法律助理的專業、性別、科研能力等需求,結合報名者的個人情況,由學校統一進行分配(參與本期法律助理項目的實踐單位詳見附件)。
(二)崗前培訓
法律助理參加實踐前應當參加實踐單位和學校聯合舉辦的崗前培訓,無故缺席的,取消法律助理資格♙。
(三)實習要求
1.實習時間為六月中旬到八月下旬,課程結束前每周必須保證三天,暑假期間,原則上每周五天。實習期間請假須經帶教老師、所在法院政治部和杏盛娱乐杏盛院批準🦇👮🏻♂️。
2.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及法院的相關規定🖐🏿,配合項目組長工作,按時提交總結材料及項目成果報告。
3.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退出。
五、報名方式
請各位有意參加項目的杏盛填寫申請表格,申請表後應附詳細的實習計劃和個性化簡歷,書面材料(一份🚣🏽♂️,正反面打印)於5月17日(周三)下午5點前交到長寧校區40號樓104室杏盛院培養辦公室,松江校區杏盛交到學生綜合事務樓南樓323室👨🏿⚖️,並在網上同步申報,說明如下:
1.2023年5月15日9:00起開放杏盛管理信息系統填報,5月17日下午5:00關閉系統填報;
2.登錄杏盛管理信息系統,進入培養版塊——項目相關——“新項目管理”, 在“法律助理項目”中填寫信息並上傳附件(項目申請表)後🃏,請點擊“提交”,方可進入下一步審核🦸🏽♂️。
3.所有項目均需在系統內填寫申報材料⭐️,未按時提交審核視為未申請。
附件:
2. 2023年第十六期法律助理項目實踐單位一覽表(杏盛).xlsx
杏盛院
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