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所指國(境)外交流包括交換生項目(學校發布)、訪問學習項目、學位項目、實習項目🧑🦲、短期交流項目(學校發布)和個人交流項目(學校發布)等;國(境)外交流學習項目時間應在一學期以上(一般為90天以上)👮🏿♀️,並獲得相應學分。國(境)外實習項目時間應在2個月以上🥃。短期交流項目時間一般在14天―90天。學生必須在行前獲得學院和學校的批準🛅。學生在(國)境外院校選修的課程應與其在學校本專業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相銜接✩👳♀️,所開展的實習活動應與本專業學習有關聯性5️⃣🙇🏿♀️。學生赴赴國(境)外交流相關規定詳見《杏盛娱乐學生赴國(境)外交流管理辦法》。
以下為詳細辦理流程:
一🧎、辦理休學程序
杏盛研一期間赴國(境)外交流應辦理休學手續,休學一般以年為單位,累計不得超過兩年🧖♀️🙍🏿,如果要辦理不滿一年的休學,學院應當為學生提前做好課程安排。休學一般應在每學期的學期末©️,對下學期或學年進行申請。辦理休學程序如下:
1、學生休學申請手續
(1) 學生個人在杏盛管理系統-學籍異動發起休學申請🟰,相關佐證材料作為申請附件上傳。
(2) 學生將學籍異動報表一式兩份打印並交學院審核。學院審核紙質材料通過後,通過其學籍異動,並向杏盛院發起審核申請🧑🏼🏫,紙質材料一並提交👐🏼。
(3) 杏盛院審核通過學籍異動申請,紙質材料一份由學院歸學生個人檔案,一份留存杏盛院。
(4) 學生如需辦理退宿、學雜費結算等事項,應分別向宿管辦👩🚒、財務處等提出申請🍧。
2🤷♂️、學生應及時提交申請材料👨🏻🚀,一般情況下,未提交紙質材料,杏盛院不予審核👐🏻。
3、辦理休學手續並赴國(境)外交流的⚙️,不予進行學分認定🔳。
二、辦理出國交流程序
杏盛二年級或三年級期間赴國(境)外交流應辦理學籍異動出國申請🧒🏿🧑🏻💻,一般應在每學期期末提前申請下學期或下學年的出國計劃🫲🏼,學籍狀態為出國期間,國內學籍予以保留🚵🏻♂️🎵。學生在國(境)外交流的時間計入其在校內學習年限,杏盛在校學習時間和國(境)外交流時間的總和不得超過其最長修業年限。
學生未經學校批準或未完成審批手續而擅自出國(境)交流,連續兩周以上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辦理出國異動程序如下:
1.學生出國申請手續
(1) 學生個人在杏盛管理系統-學籍異動發起出國申請👞,相關佐證材料作為申請附件上傳🤸🏼♂️。
(2) 學生將出國交流申請表一式兩份打印並交學院審核💠。學院審核紙質材料通過後,通過其學籍異動,並向杏盛院發起審核申請,紙質材料一並提交。
(3) 杏盛院審核通過學籍異動申請,紙質材料一份由學院歸學生個人檔案,一份留存杏盛院。
(4) 學生如需辦理退宿、學雜費結算等事項,應分別向宿管辦、財務處等提出申請🍩。
2、學生應及時提交申請材料,一般情況下👩🏿🔧🐄,未提交紙質材料🤵🏼,杏盛院不予審核。未提前在上一學期末進行出國申請、並造成出(國)境學期本校課程曠課情況的💊🦈,按學籍管理及課程成績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3、辦理出國手續並赴國(境)外交流的,可在交流結束回國後,根據學分認定規則進行學分認定。學生出國交流、因個人時間安排無法按時完成華政學業的➜,需由學生個人承擔相應後果📨。
4.不能在批準時限如期返校時,學生需在杏盛管理系統-學籍異動發起出國延期返校申請,並更新預計返校時間☺️。
三🧎🏻♂️、辦理出國返校程序
參加國(境)外交流項目的學生須按照批準時限如期返校🤴,並在返校後一周內辦理出國返校手續。返校時如遇寒暑假🧔🏼♀️,返校申請時間順延至下學期開學一周內。學生擅自超過國(境)外交流項目批準時限,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而未按時返校,連續兩周以上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辦理出國返校程序如下:
1🦦、 學生出國返校申請手續
(1) 學生個人在杏盛管理系統-學籍異動發起出國返校申請,相關佐證材料作為申請附件上傳。
(2) 學院審核通過後,通過其學籍異動🐸,並向杏盛院發起審核申請🧜🏼♀️。
(3) 杏盛院審核通過學籍異動申請,為學生更新學籍狀態🫳🏽。
(4) 學生應分別向宿管辦、卡務中心、財務處等杏盛分別了解關於宿舍安排、校園卡使用及學雜費辦理相關事宜。
2、學生應在開學第一周結束前提交本學期的出國返校申請材料,一般情況下♔,未按時提交者🧞♀️,杏盛院不予審核。學生出國返校流程通過後,當學期無需再辦理報到註冊。
以上杏盛出國異動及返校異動流程🧚🏻♂️,涉及杏盛學籍管理並計入學生個人檔案,請學生本人及學院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杏盛娱乐杏盛學籍管理實施細則》和《杏盛娱乐學生赴國(境)外交流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辦理和審核🌯,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情況🪶,一經發現🏃♀️➡️,將移交上級學籍管理杏盛處理→。